服用核苷(酸)类药物治疗的乙肝患者何时能够停药
核苷(酸)类药物的治疗尽管不一定终生治疗,但也是很漫长的过程。过早停药往往导致疾病复发,前功尽弃。尽管以往大多数指南推荐的停药指征是达到完全的病毒学应答,ALT复常的e抗原阳性患者患者,在e抗原血清学转换持续至少1年的患者可以停药。
但近年来的临床实践证实,许多e抗原阳性患者即使达到上述标准停药后的复发率也是较高的。e抗原血清学转后,巩固治疗的时间越长,停药后的复发率越低,最好达到HBsAg阴转后再停药。因此,大多数医生建议患者尽可能延长治疗时间。
2015年更新的《亚太地区乙型肝炎临床管理指南》中指出:对于没有肝硬化HBeAg阳性患者,核苷(酸)类药物的最佳疗程是不确定的。HBeAg血清学转换后巩固治疗至少1年可以停药,但最好巩固治疗3年后再停药。
我国2015年版《乙肝指南》明确提出:对于没有肝硬化HBeAg阳性患者,核苷(酸)类药物的总疗程建议至少4年,在达到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、ALT复常、HBeAg血清学转换后,再巩固治疗至少3年(每隔6个月复查一次)仍保持不变者,可考虑停药,但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。
e抗原阴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核苷(酸)类药物的疗程更难确定,停药指征更严格。e抗原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没有e抗原血清转换这一显著的有效性指征,疗程更难以确定,停药后复发率高,因此更需长期治疗。
我国2015年版《乙肝指南》建议e抗原阴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服用核苷(酸)类药物治疗的停药指征需要达到HBsAg消失且HBV DNA检测不到,再巩固治疗1年半,方可考虑停药。